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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招生

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2026年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与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6-05-19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6年市局直属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26〕25号)精神和《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2026年特长生招生方案》,我校将于2026年5月23日(周六)上午组织进行特长生专业测试,并根据测试成绩,择优认定预录取和备录取名单。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测试对象
  在规定时间内向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特长生报名对象(详见校园网或学校公众号公示名单)。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一)测试日期:5月23日(周六)
  (二)测试与报到时间、地点

项目

测试地点

报到时间

测试时间

田径

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考点
     温州市鹿城区望海路100号
     从学校东门(瓯江路)进入

8:00

8:30

游泳

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考点
     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南湖路100号
     从学校东北门(博雅路正大门)进入

8:00

9:00

声乐

8:30

美术
(含非遗)

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考点
     温州市鹿城区兴海路81号
     从学校北门(兴海路)进入

8:30

9:00

  三、报到须知
  (一)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报到。无身份证者,须出示户口本原件、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其他能有效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二)考生不得携带手机以及其他任何具有通讯、拍摄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家长、带队老师及教练不得进入考点。
  (三)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各项目测试办法。
  四、测试纪律
  (一)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特长生录取资格。
  (二)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出现犯规行为的,按测试办法处理;存在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当年特长生录取资格:
  1.扰乱考点、考场及有关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阻碍测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3.威胁考评工作人员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蔑考评工作人员;
  4.伪造证件、证明、档案以取得测试资格;
  5.他人代考。
  (三)考场采取封闭式管理,由学校保安人员负责考场安全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凭证入场,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考场。
  (四)考生测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点(带走自己的随身物品)。
  五、测试办法
  详见附件。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计划及专业测试成绩要求


     序号

项目

预(备)录取项目及计划

专项测试最低成绩要求

1

田径

具体项目:100米、200米、跳远、三级跳远、400米、跳高、400栏、800米、1500米。
1.跳类
预录取0-2人
备录取0-2人
同类别不同项目同分条件下,按跳远、跳高、三级跳远项目优先级录取;同类别同项目同分条件下,跳类项目成绩相同时,比较次优成绩;仍相同则比较第三优成绩;再相同则成功试跳次数多者列前。
2.中长跑类
预录取0-1人
备录取0-1人
同类别不同项目同分条件下,按800米、1500米项目优先级录取;同类别同项目同分条件下,竞赛类项目取到千分位,按成绩高低录取。
3.短跨类
预录取0-2人
备录取0-2人
同类别不同项目同分条件下,按400米、100米、200米、400米栏项目优先级录取;同类别同项目同分条件下,竞赛类项目取到千分位,按成绩高低录取。

  1. 跳类不低于50分

  2. 中长跑类不低于60分

  3. 短跨类不低于60分

2

游泳

预录取:0-4
备录取:0-4
若测试总分相同,依次按主项、副项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不低于65分

3

声乐

预录取:0-2
备录取:0-4
若测试总分相同,依次按专项能力测试、视唱、模唱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不低于65分,其中专项能力测试不低于55分

4

美术
(含非遗)

预录取:0-9
备录取:0-10
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不低于75分

  (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

项目

2026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最低分数要求

田径

2026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500分

游泳

2026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500分

声乐

2026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530分

美术(含非遗

2026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530分

  对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考生、现场专项测试成绩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的考生,专项运动成绩特别优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学校申请、报温州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同意后,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线照顾录取。我校特色发展项目游泳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体育特长生,专项运动成绩特别优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学校申请、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同意后,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适当放宽,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线下20分内照顾录取。对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水平及以上的,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生源地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下50分内照顾录取。
  七、录取流程
  (一)专业测试完成后,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确定预录取或备录取的名单、次序,通过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3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及以上的体育特长生及相关认定材料同时公示)。
  (二)我校将在规定时间与被预录取或备录取的考生签订协议,在取得入学资格后保证参加专业培训和专业比赛,同时报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备案。每位考生只能被一所学校的一个项目预录取或备录取。
  (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等条件择优预录取或备录取。达到我校项目录取条件的预录取或备录取考生必须于成绩公布第一天向我校教务处递交学业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不按时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若达到我校项目录取条件的预录取考生人数不足,则按照备录取次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批。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对达到招生学校项目录取条件的预录取或备录取考生,按招生计划依次序予以提前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平行志愿及其他各类招生录取,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附则
  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温州市十四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校特长生招生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校或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反映。联系电话:0577-88523963。


  附件:

  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2026年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与录取办法 .docx

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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