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31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市局直属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25〕28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我校于5月24日组织特长生专项测试,确定以下特长生预录取和备录取名单,特此公示。
1.预(备)录取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6月3日(星期二)上午(具体时间以学校发的短信息为准)12:00前到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行政楼二楼教务处签订预(备)录取协议。学生不能前来的,可由家长携带户口本和考生身份证来校签订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者,视为放弃预录取或备录取资格。
2.若有预录取考生在签订录取协议前放弃资格的,备录取考生按照录取办法相关规定和备取顺序依次替补,备录取考生不再增补。
3.我校已将公示名单报温州市教育局备案,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已经被我校预录取或备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学校预录取或备录取。
4.本名单公示期为三天,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77-56683079(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
2025年5月30日